现将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0日。
已完成学年学籍注册,持有《退役证》的在校生有资格申请本资助,但以下情况除外:1、完成学籍注册后又申请休学,休学期间不享受;2、因留级等原因延长修业年限,超出基本学制的学年不享受;3、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、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。
此外,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以不申请本资助,直接申请参加普通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评审。申请本资助即代表放弃参加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评审,不得再申请本年度普通本专科国家助学金。
附件:2024-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4年10月18日